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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已签署17个自贸协定!这些关税优惠你可别错过!
2019-12-20 09:23  浏览:518

近日,商务部国际经贸关系司处长刘春勇在第七届中国电子家电企业国际化高峰论坛上表示,目前中国正在推动与海合会、巴勒斯坦、以色列、挪威、巴拿马、摩尔多瓦的自贸区谈判,中国与韩国的自贸区第二阶段、与秘鲁的升级版自贸区也在谈判之中,RCEP也即将签署。

从2002年到现在,经过17年的努力,截至目前,中国陆续签署了17个自贸协定,涉及25个国家和地区,遍及世界各地,这些自贸区包括亚洲的东盟10国,以及韩国、巴基斯坦、马尔代夫13个国家,还有美洲的智利、秘鲁、哥斯达黎加3个国家,大洋洲的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欧洲的冰岛和瑞士,欧亚地区的格鲁吉亚,还有非洲的毛里求斯。

未来,中国将力争与所有毗邻的国家和地区建立自贸区。同时,争取同大部分的新兴经济体、发展中大国,主要区域经济集团和部分发达国家建立自贸区,构建金砖国家大市场、新兴经济体大市场和发展中国家大市场。

刘春勇指出,这些自贸协定对稳定和促进中国与有关国家的和地区间的贸易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促进作用,中国与自贸伙伴之间贸易的增长比中国对全球的贸易增长高2~3个百分点,企业越来越认识到自贸协定的好处,也主动的去利用这些自贸协定的优惠措施。

2002 东盟十国

2002年11月4日,《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签署,自贸区建设正式启动。

2004年11月签订《货物贸易协议》、2007年1月签订《服务贸易协议》、2009年签订《投资协议》。

2010年1月1日自贸协定全面实施,90%的商品实现零关税。中国对东盟平均关税从9.8%降到0.1%,东盟六个老成员国对中国的平均关税从12.8%降到0.6%。

2019年8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关于修订〈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及项下部分协议的议定书》正式生效,新版东盟原产地证书也于同日开签。

2003 中国香港CEPA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 (英文: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简称:CEPA)。

双方于2003年6月29日签署并实施。后期又相继签署补充协议及其他相关协议。

2018年12月14日双方在香港签署了《CEPA货物贸易协议》。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19年11月21日,双方共同签署《关于修订<CEPA服务贸易协议>的协议》。《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将于2020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05 智利

2005年11月18日签订《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2006年10月1日启动实施。

主要覆盖货物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等内容,是我国与拉美国家签署的第一个自贸协定,也是我国已签署的货物贸易自由化水平最高的自贸协定之一。

2017年11月11日,双方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智利共和国政府关于修订<自由贸易协定>及<自由贸易协定关于服务贸易的补充协定>的议定书》。

中国智利自贸协定升级《议定书》自2019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中智双方在原有自贸协定货物高水平自由化的基础上,承诺进一步对54种产品实施零关税,总体零关税产品比例将达到98%。同时,中智自贸协定升级版对原产地规则和操作程序进行了优化,证书申办时限及使用更加便利外贸企业,证书内容设置也更加完善。

2006 巴基斯坦

2006年11月24日签订《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关于修订的议定书》于2019年12月1日正式生效。

中巴两国间相互实施零关税产品的税目数比例将从此前的35%逐步增加至75%。此外,双方还将对占各自税目数比例5%的其他产品实施20%幅度的部分降税。

2008 新西兰

2008年4月7日,双方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于2008年10月1日开始生效。

这是中国与发达国家签署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也是中国与其他国家签署的第一个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等多个领域的自由贸易协定。

新西兰在2016年1月1日前取消全部自华进口产品关税,其中63.6%的产品从《协定》生效时起即实现零关税;中国在2019年1月1日前取消97.2%自新进口产品关税,其中24.3%的产品从《协定》生效时起即实现零关税。

2008 新加坡

2008年10月23日,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同时,还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双边劳务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新方承诺在2009年1月1日取消全部自华进口产品关税;中方承诺在2010年1月1日前对97.1%的自新进口产品实现零关税。双方还在医疗、教育、会计等服务贸易领域做出了高于WTO的承诺。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升级<自由贸易协定>的议定书》于2019年10月16日生效。

《升级议定书》对原中新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与贸易便利化、贸易救济、服务贸易、投资、经济合作等6个领域进行了升级,并新增了电子商务、竞争政策和环境等3个领域,涉及的原产地规则调整将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2009 秘鲁

2009年4月28日双方签订《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2010年3月1日起实施。成为中国达成并实施的第8个自贸协定。

中秘双方对各自90%以上的产品分阶段实施零关税,可以说自贸协定实施后,中秘两国携手迈入了“零关税时代”。

2010 中国台湾ECFA

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英文为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简称ECFA)。

2010年1月26日,ECFA第一次两会专家工作商谈在北京举行。2010年6月29日,两岸两会领导人签订合作协议。2010年8月17日,台湾立法机构通过《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

它实质上是两个经济体之间的自由贸易协定谈判的初步框架安排,同时又包含若干早期收获协议。

2010 哥斯达黎加

《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经中哥双方友好协商并书面确认,于2011年8月1日起正式生效,成为中国达成并实施的第10个自由贸易协定。

中哥双方对90%以上的产品分阶段实行零关税。服务贸易方面,哥方对中方开放45个服务部门,中方对哥方开放7个部门。

2013 冰岛

2013年4月15日,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冰岛政府自由贸易协定》。该协定是我国与欧洲国家签署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等诸多领域。

中国—冰岛自贸区谈判于2006年12月启动并进行了4轮谈判,2009年,因冰岛提出加入欧盟申请,双方谈判中止。2012年4月,中冰两国领导人商定重启中冰自贸区谈判。后经2轮谈判,双方于2013年1月结束实质性谈判,就协定内容达成一致。

2013 瑞士

2013年7月6日,双方签署《中国—瑞士自由贸易协定》。中瑞自贸协定是我国与欧洲发达国家签署的第一个自贸协定,也是近年来我国达成的水平最高、最为全面的自贸协定之一。

《中国—瑞士自由贸易协定》关税减让方案于2014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瑞方对中方99.7%的出口立即实施零关税,中方对瑞方84.2%的出口最终实施零关税;如果加上部分降税的产品,瑞士参与降税的产品比例是99.99%,中方是96.5%。

2015 中国澳门 CEPA

《内地与澳门CEPA服务贸易协议》于2015年11月28日签署,于2016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18年12月12日,内地与澳门签署了《CEPA货物贸易协议》。

2019年11月20日,双方签署《关于修订〈CEPA服务贸易协议〉的协议》

2015 澳大利亚

2015年6月17日,双方正式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2015年12月20日正式生效。

双方各有占出口贸易额85.4%的产品将在协定生效时立即实现零关税。减税过渡期后,澳大利亚最终实现零关税的税目占比和贸易额占比将达到100%;中国实现零关税的税目占比和贸易额占比将分别达到96.8%和97%。

2015 韩国

2015年11月30日,韩国国会经讨论,批准《中韩自贸协定》,12月20日正式生效。

中韩自贸区谈判于2012年5月启动,是中国对外商谈的覆盖领域最广、涉及国别贸易额最大的自贸区。

在关税减让方面,中韩自贸协定达成后,经过最长20年的过渡期,中方实现零关税的产品将达到税目的91%,进口额的85%,韩方实现零关税的产品将达到税目的92%、进口额的91%。

2017 格鲁吉亚

2018年1月1日起中国-格鲁吉亚自贸协定正式生效。中格自贸协定于2015年12月启动谈判,2017年5月签署。

中国出口至格鲁吉亚96.5%的商品凭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中国-格鲁吉亚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可享受零关税待遇,同时我国也将对格鲁吉亚93.9%的进口商品实施零关税政策。

中国-格鲁吉亚自贸协定是我国签署生效的第15个自贸协定,也是我国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签署的首个自贸协定。该协定的生效会对促进两国贸易便利化、自由化产生积极的影响。

2017 马尔代夫

2017年12月7日,双方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马尔代夫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

中马自贸协定是我国商签的第16个自贸协定,也是马尔代夫对外签署的首个双边自贸协定。中马自贸协定谈判于2015年12月启动,并于2017年9月结束。

双方同意最终实现零关税的产品税目数和进口额占比均接近96%,我国对马出口的绝大部分工业品及花卉、蔬菜等农产品将从中获益。马方绝大部分鱼水产品等优势出口产品也将享受零关税待遇。

2019 毛里求斯

2019年10月17日,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毛里求斯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

中国—毛里求斯自贸协定是我国商签的第17个自贸协定,也是我国与非洲国家的第一个自贸协定。

中方和毛里求斯最终实现零关税的产品税目比例分别达到96.3%和94.2%,占自对方进口总额的比例均为92.8%。毛里求斯剩余税目的关税也将进行大幅削减,绝大多数产品的关税最高将不再超过15%,甚至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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