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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外商“引进来” 更让外商“留得住”
2019-12-19 09:23  浏览:514

刚刚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对外开放要继续往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方向走,加强外商投资促进和保护,继续缩减外商投资负面清单。推动对外贸易稳中提质,引导企业开拓多元化出口市场。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实化促进和保护外商投资措施,并于明年1月1日同步配套实施。

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普遍认为,《外商投资法》的出台和实施,体现了中国开放的姿态和信心。外商能够“引进来”仅仅是第一步,今后,来华投资兴业拥有法律保障更有利于其“留得住”。这对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将发挥重要作用。

“《外商投资法》对致力于发展在华业务的外国企业无疑是利好的,这是中国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澳大利亚矿商协会亚太事务总监汤姆·约翰逊在接受《中国贸易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的经济增长有目共睹,今后的发展潜力和投资增长潜力也正在吸引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

从出台《外商投资法》,到公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再到制定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草案,一系列举动都表明,中国正在推动规则、标准、制度优化,也正在为外来投资者提供更好服务。这样的实际行动不仅使外商“定心”,也让外商“暖心”。

汤姆·约翰逊表示,今年该协会的一些企业在华拓展业务、注册独资公司时不仅效率提升,还能经常收到一些贴心的提示和有关经营项目的推介,这让外商倍感亲切。根据该协会的一项最新调查,30%的在华外企表示看好中国发展,并有很大意愿扩大在华业务规模,20%的会员企业表示在明年《外商投资法》实施后,将根据业务发展增加投资;40%的受访企业表示对中国经济增长持乐观态度。

“过去几年,中国市场正在变得更加稳定、透明、可预期,内外资也正在实现公平竞争。我们越来越期待《外商投资法》实施后,中国政府的投资项目对外商开放,实现外商业务拓展与中国发展共赢。”汤姆·约翰逊说。

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外资企业应被平等对待,在项目申报、土地供应、税费减免、资质许可等方面一视同仁。外资企业可依法对各层级标准制定修订提出立项建议。同时,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限制外资企业进入政府采购市场或实行差别及歧视待遇等。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11月,巴斯夫石化基地项目于广东湛江正式启动。按照计划,该项目首套装置2022年投入运营,整体项目于2030年建成。这是《外商投资法》颁布后落地的首个外商独资大型石化一体化项目,也是巴斯夫集团在全球最大规模的对外投资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孟玮12月17日表示,该项目标志着中德两国在制造业领域的合作再上新台阶。

孟玮还在当日的新闻发布上指出,今年以来,我国吸引外资依然保持稳定增长态势,1—11月增长2.6%,引资规模继续保持全球第二位。其突出特点表现为,几十亿甚至百亿美元级大型外资项目增多。

据悉,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还将会同有关方面,以顺利实施《外商投资法》为抓手,继续推动优化外商投资环境,进一步加强对外商权益的保护,提振外商投资信心。

分析人士表示,《外商投资法》进入实施阶段后,中国将会适时出台更多细化规则,进一步保障外商在华经营权益,优化营商环境。


文章链接:https://mzq.61ziyuan.cn/news/show-8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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