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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美对华301调查排除清单豁免期限延长
2019-12-17 09:15  浏览:547

本报讯 日前,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发布公告表示,考虑对2018年12月28日生效的排除清单豁免期限进行延长至多12个月(指美国对中国加征340亿美元关税中的部分商品), USTR要求各方通过在线提交意见申请表的方式,详细说明赞成或反对延迟排除有效期。日前,中国贸促会法律事务部召开研讨会,探讨延长排除清单豁免期限的意见请求书内容。

“参与美国产品排除程序是相关中企高度关注的问题。截至目前,美国共加征4个批次产品关税清单,15个轮次豁免清单。此次研讨会主要讨论对象为2018年12月28日针对340亿美元中国输美产第一批次商品排除清单。USTR对评论意见书提出了具体要求,妥善填写评论意见书将对相关企业产生重要影响。”环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任清表示,中国贸促会代表工商界发声,针对此次排除清单豁免期限进行延长评论意见书内容进行了讨论,并拟好书面意见书,主要内容是支持USTR将2018年12月28日发布的《产品除外责任通知》中授予的所有除外责任延长12个月,同时呼吁美国贸易代表尽快终止所有301条款的关税行动。

会上,多名专家对拟好的书面意见书发表了意见建议。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国华认为,按照美方通知的要求,分别列举出企业情况需要做大量的实证分析工作,时间有限且效果存在不确定性。可考虑在意见书中用委婉措辞表达我方意见。如肯定USTR一直以来的工作,通过寻求合作的方式与对方建立联系,从美方角度强调排除工作在政策目标等方面产生的效果等。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磊表示,评论意见书应重点关注中国出口产品中没有发生重大贸易转移的部分,这部分产品竞争力更强。同时,应鼓励美国进口商提交评估意见,提供近两年采购中国产品数据,并证明所进口的中国产品不存在降价行为。一旦美方掌握了中国特定产品存在降价,后续可能发起反倾销调查,给中企增加更多的价格压力。

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戴科指出,无论对中国出口企业,还是美国进口商来说,产品排除工作都是一项长期工作。企业最关注交易的不确定性,建议从美国下游企业利益保护方向入手进行评论意见。此外,希望美方公布排除名单时提供理由或支持数据,以便今后开展相应工作。

与会专家还对中美贸易发展趋势和工商界帮助企业走出去工作表达了看法,他们表示,继续积极支持贸促会做好经贸摩擦应对工作,及时发现业界诉求,精准提供法律意见,维护行业企业合法权益。

中国贸促会法律事务部副部长刘超总结说,贸促会将从工商界的角度,发挥职能优势与渠道优势,调研了解行业企业声音,开展磋商对话工作,帮助行业企业应对经贸摩擦案件,为企业开展海外业务、应对复杂形势保驾护航。


文章链接:https://mzq.61ziyuan.cn/news/show-8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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