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商务部有关负责人介绍RCEP谈判有关情况
2019-12-05 23:49  浏览:534

近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15个成员国整体上结束谈判,舆论对此高度关注。11月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介绍RCEP谈判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RCEP谈判于2012年由东盟10个国家发起,邀请澳大利亚、中国、印度、日本、韩国、新西兰6个国家参加,目标是在与这些国家签署的各个“10+1”自贸协定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达成一个现代的、全面的、高质量的、互惠的新的大型自贸协定。谈判从2013年正式开始,到今年已历经7年,在这7年之中先后举行了3次领导人会议、19次部长级会议,28轮正式谈判。

  “这次领导人会议正式宣布15个成员国整体上结束谈判,这就标志着世界上人口最多、成员结构最多元化、发展潜力最大的自贸区建设取得了重大的突破。”王受文说。根据2018年数据,RCEP15个成员国人口达到22亿,GDP达到29万亿美元,出口额达到5.6万亿美元,吸引外商投资流量3700亿美元,这些指标基本都占全球总量的30%左右,有的略少于30%,有的略多于30%。“所以RCEP15建成之后,将会是世界上最大的自由贸易区。”王受文说。

  “下一步,15个成员国将在今年年底前完成遗留的很少的一些问题的磋商,尽快完成文本审核,加快完成签署所必要的国内程序,目标是明年正式签署。”王受文表示,15个成员国也将继续和印度保持联系和磋商,努力以相互满意的方式解决遗留问题,大家非常欢迎印度能够尽快加入这个协定。

  目前各方对于RCEP的期待和评价都很高,未来这个协议签署之后,可能给区域内各国以及区域经贸发展带来什么样的好处呢?“RCEP协定的达成对我们本区域、对中国、对世界经济贸易都会有巨大的好处。”王受文说。

  对本区域来说,首先,RCEP15国是对现有各个“10+1”自贸协定的集体升级,将会形成区域内统一的规则体系。其次,有助于构建本区域内的供应链和价值链,对本区域内的商品流动、技术流动、服务流动、资本流动,包括人员跨境流动都会有非常大的好处。

  对中国来说,中国去年对这14个国家的投资达到160亿美元,吸引区域内外资达到140亿美元,这对于我国稳外贸、稳外资,发展健康、可持续、平稳的对外贸易和投资关系,意义非常大。对于消费者以及对于需要依赖这些地区进口原材料、零部件的企业来说,由于取消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成本会大大减少,都会从中获益。

  就全球来说,现在全球的单边主义、保护主义在上升,全球经济下行压力大,贸易增长速度显著下降。RCEP作为本地区区域一体化的重要成果,将会对提振世界经济信心、提振投资者信心有特别大的好处。现在RCEP15国中既有发达国家,也有最不发达国家,经济发展水平迥异,文化背景、政治体制都不一样。这些多样性国家能走到一起,达成这样一个协议,对于未来全球经贸规则的制定也具有重要和深远意义。

  本次领导人会议联合声明里面有一个注脚,注脚介绍了这个协定有20个章节。“从这些章节的题目上可以看出,这个协议达到了领导人当初所确定的谈判指导原则,它将是一个全面的、现代的、高质量的和互惠的自由贸易协定。”王受文说,“这个协定还纳入了经济技术合作等方面的规定,给予了老挝、缅甸、柬埔寨等最不发达国家一些过渡期的安排,包括为这些成员提供更有利的条件,让他们能够更好地融入区域经济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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